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令第682号),以及生态环境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福建康峰新材料有限公司有机氟系列新材料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:
建设单位:福建康峰新材料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3年11月28日-2023年12月25日
联系人:陈总
联系电话:13850962005
联系地址: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化工园区行岭路7号
邮 编:354099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kLJHq_7jKqTiYkEU1u_wbg?pwd=kjm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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